各有关场(站):
根据离退休工作处通知,为确保将学校党委和行政对困难离退休教职工的关怀落实好、贯彻好,现就认真做好2016年度场站管理中心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资助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资助条件及原则
详见离退[2012]9号关于印发《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资助类型、标准及指标分配
1.资助类型及标准:特困职工每人资助2000元,贫困职工每人资助1000元。
2.指标分配如下表:
序号 |
场(站) |
特困人数 |
贫困人数 |
1 |
眉县试验站 |
1 |
3 |
2 |
周至试验站 |
2 |
5 |
3 |
咸阳试验站 |
2 |
8 |
4 |
斗口试验站 |
2 |
9 |
5 |
米脂试验站 |
1 |
2 |
6 |
二曲试验站 |
1 |
4 |
合 计 |
9 |
31 |
三、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对于生活困难的确需资助的离退休教职工,参照离退[2012]9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进行申报。各场(站)收到个人申请后,应在广泛走访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分配指标召开相关会议对困难职工进行排队、评议。
2.单位公示。评议结果在各基层场(站)公示3天,确认无异议后,再通知符合条件的困难离退休教职工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离退休职工家庭困难资助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
3.中心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4.上报离退休工作处备案。
5.核发困难资助金(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设立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资助金是学校党委和行政关爱困难离退休教职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场(站)要高度重视,将文件精神及时通知到每位离退休职工,把组织对困难离退休教职工的关怀落实好,贯彻好。
2.本年度内已故离退休职工(不含土葬)为指定困难资助对象,特困或贫困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其指标已包含在分配指标内。
3.各场(站)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开展工作,于12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
场站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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