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2 作者: 出处: 浏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校党发【2018】15号《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精神,现对场站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全面动员,部署工作。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学习校党发【2018】15号《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对该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动员全体党员积极参与,自觉接受评议。

  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于2018年3月5日前报中心党委审批。

  三、场站领导班子成员全程参与并指导各场站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征求对场站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1和表2),两项工作一并进行;截止时间2018年3月9日。

  四、及时报送材料

  各场站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3月10日之前完成,报送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专题报告。

  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通过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把全体党员的思想统一到学校“双一流”建设上来,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转变观念,在服务教学科研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职工做好表率。

  

  中心党委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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