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8 作者: 出处: 浏览:


各场(站):

  按照人事处发《关于2018年度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场站管理中心实际,现就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朱荣科  刘有全

  成  员:王恒让  赵锁劳  王木昌  邵会侠  何雨浩

  秘  书:张赟

  职责:研究制订场站管理中心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评审政策,指导各场(站)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

  (二)评审小组

  组  长:刘有全

  成  员:朱荣科  王恒让  赵锁劳  王木昌  邵会侠

  何雨浩  饶慧斌  郝应昌  杜颖军  韩  涛

  郭永奎  薛永增  高  泉  何引赞

  秘  书:张赟

  职责:负责各场(站)上报升等级人员资格审核,评审并上报学校升等级人选。

  二、推荐条件

  (一)技师推荐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2.具有一定的工勤技能业务知识和较好的应试能力。

  3.符合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升等级考核的基本条件,即:工作年限25年以上(截至2018年9月30日,下同)并持有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5年以上(截至2018年9月30日,下同),2017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技师考核。

  4.近五年(2013年至2017年)获得场站管理中心及以上表彰者或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5.不服从工作分配,不遵守劳动纪律的不予推荐。

  6.凡上年度技师考核未通过者,需隔年申报。

  (二)高级工推荐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2. 符合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升等级考核的基本条件,即:工作年限20年以上并持有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5年以上,2017年度本单位考核合格等次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3.不服从工作分配,不遵守劳动纪律的不予推荐。

  三、推荐指标

  (一)技师

  各(场)站推荐1人。中心经过联评推荐1人参加陕西省技师考评。

  (二)高级工

  高级工不受指标限制,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四、推荐办法

  (一)技师推荐办法

  1.个人填写有关表格,自愿申报。

  2.各场站按照技师推荐条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推荐上报。

  3.中心考核评审小组依据《场站管理中心工人技师评选标准》推荐上报学校。

  (二)高级工推荐办法

  1.个人填写有关表格,自愿申报。

  2.各场站按照高级工推荐条件确定上报人选。

  五、有关要求

  1.各场(站)要认真学习人事处发《关于2018年度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并通知至每位工勤岗位职工,严格按照文件报考条件及要求组织申报并按照文件规定上报相关材料。

  2.各场(站)要有专人负责材料上报工作(获奖证书、论文等须提供原件),并于5月3日下午17:00前务必将材料报中心综合办公室。

   

  附件:

  1.《场站管理中心工人技师评选标准》

  2.人事处发《关于2018年度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场站管理中心

  2018年4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场站管理中心工人技师评选标准.doc

附件2:人事处发《关于2018年度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zip

上一篇: 场站管理中心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稳定安全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没有了

责任编辑:
  网络编辑: